朔州至宁武至静乐高速公路(G591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2-12-08 中国路桥招标网8120
核心提示: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忻州市1、招标条件朔州至宁武至静乐高速公路(G5911)已列入《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忻州市

1、招标条件

朔州至宁武至静乐高速公路(G5911)已列入《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公路网规划。本次招标为朔州至宁武至静乐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986001,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呼北高速(G59)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省“十四五”高速公路网规划“4纵15横33联”中“4纵”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可改善沿线地区交通环境,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大省和中部通道区位的优势,同时可促进片区旅游资源整合,使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得以充分的发挥,对沿线的经济发展和提高国防应急能力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起点位于朔州市朔城区趄坡村北,设趄坡枢纽与朔神高速相接,终点与太佳高速及在建的太原西北二环高速相接,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0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标准,规划路线全长约140公里,投资约182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及交通运输的现状与发展、交通量预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技术标准、建设条件、建设方案及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安排、土地利用评价、工程环境影响分析、节能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如有),文物影响评估(如有)等。按照国家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降低公路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及碳排放。

2.3成果要求:编制成果文件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预审、审查、报批及补充工可的编制(如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取得山西省发改委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补充工可(如有))文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3.4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公路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评价结果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需提供)。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需提供)。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9.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9.3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3.1- 3.8的要求,联合体成员须至少满足本公告3.1、3.2、3.5-3.8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完成以上工作。

4.3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4.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3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jt2.jcebid.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其他公共内容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直机关纪委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51-466333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33号

联 系 人:贠先生

电    话:0351-466301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035104897 1851910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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