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 S524 新区至保定公路建设工程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2-04-15 中国路桥招标网6380
核心提示:为加强保定市与雄安新区交通联系,提升雄安新区外围骨干路网服务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普通干线公路网
 为加强保定市与雄安新区交通联系,提升雄安新区外围骨干路网服务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普通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2013-2030 年)》及《河北雄安新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拟实施省道 S524 新区至保定公路建设工程。
    本项目通过PPP模式实施,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保定市徐水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各区分实施机构。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本项目2021年12月27日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1〕1794号),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2022年3月18日取得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保政函〔2022〕15号)。2022年3月31日本项目录入了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并通过了河北省财政厅入库审核。
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
G130600220189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 基宽度34.5m。路线长度13.034km,设置 5×30+(35+50+35)+26×30+(35+50+35)+5×30m漕河特大桥一座,涵洞22道,总占地 1036亩。
    起点:起自崔迪城村北,雄安新区与保定交界处。
    终点:本项目终点与既有道路保定市北三环顺接,位于保定市北三环与京港澳高速交叉以东约430米。
    路线走向:起自崔迪城村北,雄安新区与保定交界处,路线向西南经于迪城村西、防陵村东,在防陵村东与1000kv特高压线相交,路线转向西上跨漕河,经东于村北,在马庄东与G230新区西部快速路分离式立交,经马庄村北、刘庄和国公营村南,在梁庄村北下穿规划雄忻高铁和京广高铁,在闫庄乡北接保定市北三环。路线全长13.034公里,其中涉及清苑区、徐水区两个区,其中清苑段约8.5公里,占线路全长约65%,徐水段约4.5公里,占线路全长约35%。
    主要控制点:雄安新区萍安大道、瀑河、1000kv 特高压线、漕河、规划 G230、马庄村、刘庄村、规划保定高铁片区、京广高铁、规划雄忻高铁、保定市北三环。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已完成报批。项目土地预审工作已经完成。
    根据《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静态总投资约110535.01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平均每公里造价约8480.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约52699.3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约4504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663.02万元,预备费约9126.74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资本金比例为20%,融资金额为项目总投资额的80%,测算建设期利息约4881.23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合计115416.23万元。
五、招标需求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实施。合作期限为20年,自PPP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23083.25万元。保定市人民政府授权保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其中交投集团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中标的社会资本出资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
    本项目未来可获得交通部部补、河北省省补专项补助资金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补助政策进行申请,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
    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所需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并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PPP协议约定以良好的运营养护状态,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及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等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五(5)名,且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附上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参与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组成同一联合体参加)。
2、资质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需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综合授信不低于10亿元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授信文件或贷款意向书等证明文件,银行授信文件签署日期需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后)。
4、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具有1个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PPP项目业绩(PPP类型限定为BOT、BOO、TOT、ROT、EBOT、DBFOT、特许经营、委托运营或以上类型的组合或合同中明确为PPP的其他类型,不包含BT)。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已签署的PPP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的时间、PPP类型及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为准。
(2)(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具有1个合同额5亿元(含)以上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及合同金额以交工验收证明为准。
5、信誉要求
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查询。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4)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5)存在行政处罚的,可通过信用交通网站(credit.mot.gov.cn/)查询
(6)河北省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限制投标(包括投标资格、信用管理、市场准入、承揽工程方面的限制)且在限制期内;
(7)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接管(冻结)财产、破产和河北省被禁入市场行政处罚。
6、其他要求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发生变动。
七、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审查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均通过。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招标环节。
2、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3、在本项目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并在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正式对外发布项目信息后,招标人将发布招标公告继续开展招标工作。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下载时间:2022年4月16日上午9时至2022年4月22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下载地址: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hebpr.gov.cn)”点击“交易响应方”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陆,然后选择保定市交易中心综合信息平台板块,进入后选择“交易文件下载”菜单并搜索项目下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响应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申请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com/ggzybd.html。CA密钥咨询电话: 400-707-3355。 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本次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开标的,其后果自负。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九、公告发布时间、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15日
2、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资格预审日期:2022年5月10 日(北京时间)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申请人无需到评审现场,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 看开标视频直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申请文件。请申请人按要求递交申请文件。
6、 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其他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保证金,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交通运输局、徐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田伟
电  话:0312- 320867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旭
电  话:132041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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