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汉都市区环线黄陂至新洲段(北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武交【2021】224号、鄂交发【2021】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冈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孝感市孝南区祠堂湾与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肖家湾的界河,与武汉城市圈大通道孝感北段对接,向东经黄陂区李家集街泡桐店南侧,在赶鸡山南侧与京广高铁交叉,向东与武大高速、木兰大道交叉,在研子冈南侧跨滠水河,经王家河、木兰草原北侧,在蔡榨以北分别与武麻高速、沪蓉铁路、武麻铁路、省道熊许线交叉,经三枯井水库北侧,在红安县太平桥镇南侧与G230交叉,向东跨倒水河后向东南展线,在李集北侧与G318相交,止于新洲区邾城西侧的刘集,与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对接。全长约68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63亿元,建安费约106亿元。(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景观绿化、监控、通信、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含景观照明)系统、铁路交叉、其他工程等专业,包含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所有工作。(2)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专题项目评估、成果申报等工作。(3)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项目的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单位(双院制审查单位)。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5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36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14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20日历天。施工服务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日期和交工日期为准。以上设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2月23日至2022年02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430015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韩梦怡、程伊纯、严汉玲
电话:027-68820024 电话:027-85359029
2022年02月22日
附 录: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拥有:(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1 |
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 |
注: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2、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标段 |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1年度或最新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1年度或最新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5、本项目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