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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11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HELBI-HLJ-001项目名称: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ELBI-HLJ-001

项目名称: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预算金额:563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57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授权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方正县会发镇G1011哈同高速(会发互通东侧约2.4km),向西南总体平行于G229饶盖公路布线,途经方正县会发镇、延寿县六团镇、延寿镇,于延寿县北侧与三莫公路相交,随后继续向西南方向延伸,经延寿县延河镇,终于延寿尚志县界(位于团山村南约700m),本段路线全长76.736km。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m。

全线共设置跨河桥2548.08米/18座,其中大桥1829.4米/5座,中桥718.68米/13座;互通内主线桥1026.92米/4座;主线上跨分离桥1822.84米/23座;主线下穿分离及天桥3365.6米/33座;通道桥77.64米/2座,通道涵21道;新建方正西(枢纽)、六团、延寿、延河互通式立交4处;设无人通信站5处(接入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尚志西监控通信分中心),服务区2处(六团、团山)、养护工区2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实施机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图优化、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

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收入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

2.3 项目资金构成

本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61.70亿元。本项目采用经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并上报交通运输部申请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招标,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概算总投资56.31亿元,PPP项目调整审核概算总投资为48.58亿元(本项目土地征拆工作由沿线地方政府负责,按“双业主制”协议确定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由地方政府承担,不纳入PPP合作范围)。项目资本金为12.34亿元,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方以拟申请的车购税资金出资6.05亿元(占49%),中标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6.29亿元(占51%)。政府方建设期通过拟申请的车购税资金投入7.05亿元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负责筹集除上述资金以外的债务资金29.19亿元。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33年,其中:建设期3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自项目通过交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最终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6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核心内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股东时的出资比例、出资额、权利和义务等核心内容约定,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约定一致。(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不予通过;(3)联合体各方出资不得存在“明股实债”(名义上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但以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保底或固定收益)、“抽屉协议”、任何形式的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等违规出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4)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联合体协议签订后至PPP项目合同签订前,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投标人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最近连续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每年均为盈利,最近连续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数值为准。)(3)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21.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4)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14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5)具有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51%(即6.2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2020年末净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借款。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6)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贷款意向书累计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所需融资金额(即29.19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以下商业信誉要求:a.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b.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c.投标人在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或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d.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及“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e.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f.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8)近五年内(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融资业绩,且前述业绩的项目总投资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需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入库,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累计需满足本项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其他相关资料通过以下方式下载:点击https://pan.baidu.com/s/15mxdwhKDY-QtTw8FvwHz9w,提取码:0o9g。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招标人将同时进行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3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招标,同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成员相同的,视为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多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1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同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成员相同的,视为同一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则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以及其在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次序推荐其为其中1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8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联系方式:杨光0451-82645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邓磊010-64997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磊

电 话:  010-64997304

 

附件下载: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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