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2924
邮政编码:310000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4楼
电 话:0571-87630265
邮政编码: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电 话:310009
邮政编码:0571-87813859
招标人: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灵霓大道8号温州瓯江口大桥公司现场办
电 话:0577-85515826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第BKJD-01标段
开标日期:2021年8月3日 评标日期:2021年8月5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天)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第BKJD-01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7161175 |
120 |
项斌 |
97.80 |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名称: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第BKJD-01标段
开标日期:2021年8月3日 评标日期:2021年8月5日
标段 |
该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第BKJD-01标段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宁夏永宁黄河公路大桥机电工程 |
宁夏中铁建宁东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及以上新建公路机电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大桥照明系统),交工日期2018年1月7日。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岱山县官山至秀山公路秀山大桥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
浙江省岱山县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新建公路景观照明工程,交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业主证明 |
|
项目经理 |
邓州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 |
河南省邓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机电工程(含智慧高速)施工招标
开评标时间:2021年8月3日、8月5日
招标人名称: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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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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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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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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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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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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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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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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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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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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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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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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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