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授权主体: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阳江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人:阳江滨海新区项目管理中心
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名称:阳江滨海新区城南大道(雅白线)快速干道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六、项目编号:441707000202100001
七、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城南大道(雅白线)快速干道升级项目、城南新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二期)两个子项。其中,
子项目1:城南大道(雅白线)快速干道升级项目位于阳江滨海新区核心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起点西接中洲大道,终点至那龙河桥。现状主车道为双向四车道,现正由市交通运输局扩建至双向六车道,本项目需要在保持主车道双向六车道基础上进行设计升级,利用两旁路肩将主车道扩建至双向八车道。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等内容。
子项目2:城南新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阳江滨海新区核心区,本项目共有五条道路的建设,其中包含:江湾路、保利.罗兰香谷南侧道路、金融大厦周边道路、环湖南路、文华峯境中间道路。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建设概况”内容。
7.2 拟建地点:阳江滨海新区核心区
7.3合作范围及运作模式:
合作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由城南大道(雅白线)快速干道升级项目、城南新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二期)等两个子项组成。为便于建设和运营管理,将上述内容统一纳入PPP合作范围,由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投资、建设和运营。
运作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即: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后,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一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服务,在运营维护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按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运营补贴(可行性缺口补助)。
7.4 PPP项目范围内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33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1,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3,677万元,预备费约2,892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约9,132万元,建设期利息约3,142万元,全部纳入本次PPP项目的投融资范围。各子项目总投资构成如下:
(1)根据《阳江滨海新区城南大道(雅白线)快速干道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南大道(雅白线)快速干道升级项目总投资43532.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31.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2.71万元;预备费:1624.73万元;征地拆迁费:7146.00万元;建设期利息:2267.17万元。
(2)根据《城南新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南新区城市支路建设项目(二期)总投资1680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6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114.60万元,预备费为1267.74万元,征地拆迁费1986.49万元,建设期利息875.31万元。
本项目PPP范围总投资最终以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原则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7.5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16年,考虑各个子项目建设周期不同,项目整体建设期为3年,项目整体运维期为13年。各个子项目分别独立计算,以PPP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子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并经甲方同意之日止,为该子项目的建设期,为合理分担风险,考虑各个子项目建设期间的不可抗力因素对整体建设期的影响,具体约定如下:
①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并经甲方同意后项目进入运营期,以下情况可视项目完成完工验收:1)子项目符合相关完工验收要求;2)子项目已交付通车使用;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②若因非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责任出现部分不能同步完工验收的专项工程且专项工程不影响项目主体工程使用或分段主体工程使用的,经实施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该专项工程可作为甩项工程(另行安排验收),主体工程可按现状先行完工验收,视为该子项目进入运营期。
③若非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责任(如征地拆迁)导致个别子项目在PPP项目合同签订生效3年内无法开工,政府方可以终止该子项目的实施,该子项目前期已发生的费用纳入PPP项目投资范围。
④若因政府方引起征地拆迁导致各子项目建设期延长的(不超过3年)的,顺延建设期。
7.6项目资本金比例: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 20%。
7.7 资本金出资比例:社会资本占100%。
八、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
8.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和最低履约能力
8.1.1资格条件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为中国境内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②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提供2018、2019、2020三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上述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至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③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2018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时间至2021年6月的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声明函”);
⑤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声明函”)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偿债能力,近三年须为盈利状态,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之日起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3)独立申请人(或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或提供电子证书查询二维码及查询路径)。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5)关于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联合体协议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成员的牵头方、成员方及其各自出资比例和分工职责,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资参股 PPP 项目公司。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8.2 最低履约能力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近三年(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单项不低于6亿元(含6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金额或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竣工证书,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提供不低于1.20678亿元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授信额度不得少于 4.8 亿元人民币[提供商业银行支行以上(含支行)信贷意向函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方人员):
a.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备查。
b.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施工方的正式员工, 提供原件备查。(需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c.安全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原件备查。
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原件备查。
8.3 其他条件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4)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资格预审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任意方。
九、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9.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9.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和最低履约能力要求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9.3 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0.1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 2021年08 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406室)登记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未按规定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10.2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核对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提供2018、2019、2020三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上述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至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2018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时间至2021年6月的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6)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近三年(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单项不低于6亿元(含6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金额或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竣工证书,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7)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方)提供不低于1.20678亿元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授信额度不得少于 4.8 亿元人民币[提供商业银行支行以上(含支行)信贷意向函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
(8)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方人员):
a.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备查。
b.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施工方的正式员工, 提供原件备查。(需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c.安全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原件备查。
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原件备查。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注:申请人的资格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11.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8 月 26 日上午10:00止。
11.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406室)。
11.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12.1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 08 月 05 日至 2021年 08 月 11 日止。
12.2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媒体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在上述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十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406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064511
(二)采购人:阳江滨海新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阳江市东门南路333号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662-3103789
(三)财政部门:阳江市财政局
地址:阳江市石湾北路 225号
发布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