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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5-14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595002),已由山西省发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59500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1〕1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1〕11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措,招标人为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是山西省“4 纵15横33联”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第9横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山西省高速公路交通网络,加快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起点位于汾阳市三泉镇巩村南,设枢纽互通与汾平高速公路连接,终点位于石楼县罗村镇,设石楼东互通与G340连接。本项目主线全长82.36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6.0m,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13.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同步建设连接线3条,全长17.49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 km/h,路基宽度10m。主线和连接线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执行。

主要工程量情况:路基土石方2202.956万m3,共设置主线桥梁 20313.5m/46座;其中主线特大桥2284m/2座,主线大中桥 18127m/44座;隧道10588.5m/5座,其中特长隧道7750m/1座,长隧道1565m/1座,中隧道825m/1座,短隧568.5m/2座;桥隧占路线比例为37.55%。涵洞75道,通道32道,天桥10座,分离立交2座,互通7处(枢纽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5处,治超站5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82.36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空区处治面积208万㎡。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交安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施工总承包标段

起止桩号

路线长度(km)

 
 

FSSG

K0+000~45+828(K45+828=K45+084.356)    、K45+084.356~K81+620

82.36

 

2.3施工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4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2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4年12月2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②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④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⑤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⑦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应为投标人名称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控股及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3)自然资源部颁发的⑩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级施工资质;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或与联合体牵头人存在参股、控股及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与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控股及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中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成功完成过以下业绩:

(1)1项里程不小于40km的新(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的施工业绩;

(2)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的施工业绩;

(3)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的施工业绩;

(4)1项里程长度不小于40km的新(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业绩;

(5)累计完成里程长度不小于80km的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6)累计完成里程长度不小于80km的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若某一项业绩中同时涵盖各专业工程(如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机电、房建等)强制性基本要求的主要工程内容时,上述专业工程施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业绩及主要人员业绩应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到的已建业绩“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技术等级”“合同价”“交工日期”“主要工程量”“人员履约”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本公告3.1.1资质要求中第①②③④⑤⑥⑦⑨项资质,联合体成员至少具备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其中任一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单位山西新世纪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方只能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范围内的施工任务,且不得与承担工作范围对应工程的施工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5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5月14日18时00分至 2021年5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4.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9时0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jt2.jcebid.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共内容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7.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7.5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网站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文源巷33号

联系方式: 0351-4663031

 

业务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联系方式:0351-787635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西河北路(飞龙市场对面)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635660023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天骄科技园8楼808室

联系人:李文高  李晓雨

电  话:18519103324  1503510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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