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兰高速鲁豫界超限超载检测站连接道路项目施工已由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8)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菏泽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厅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菏泽市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连接道路长871米[含1×16米通道1座,1×1.0米(管)涵洞1道,采用公路-Ⅰ级标准]。
2.2建设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12月。
2.3建设地点:菏泽市东明县马头镇。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路基、路面、道坡、通道、涵洞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实行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大、中桥施工和二级公路以上(含二级)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8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4日17时30分,地点为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市府东街15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菏泽日报、山东省交通厅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明县五四路东段32号 地 址:菏泽市府东街155号
邮 编:274500 邮 编:274000
联 系 人:王中强 联 系 人:刘秋仲
电 话:0530-6253832 电 话:0530-5166255
传 真:0530-6252886 传 真:0530-51662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ianmazhaobiao@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牡丹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