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银高速公路济南黄河大桥工程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修建,并列入山东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招标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银高速公路济南黄河大桥桥梁全长4473.04m,主桥为独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跨径组合60+60+160+386,钢箱梁长666m,宽43.6 m,桥塔高度197 m。照明工程包括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
功能照明:主线采用600W的高压钠灯,灯间距45m,双侧对称布置,引桥杆高12 m,主桥杆高12.7m,共204基;钢箱梁内照明采用1424基18W荧光灯;桥塔内照明采用145只40W座灯头。
景观照明:在桥塔基座处每侧设置投光灯,由下而上投光;在桥塔顶端每侧设置投光灯,由上而下投光;在每根斜拉索与桥面连接处,间距15m设置一投光灯,沿斜拉索方向投光;桥侧采用橘黄色LED点光源,间距6m,均布于桥体外侧;在引桥桥墩处设投光灯(主桥南、北共13组),安装在桥面下,由上而下投光。
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实施和完成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工程所需的设备采购、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包装、运输、安装、线缆敷设、调试、缺陷修复、人员培训、通关、商检、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箱变、高压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计划工期: 2008年10月至2008年11月,共2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同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且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的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独家申请资格预审。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资格预审。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单位。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单位介绍信以及购买者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于2008年8月25日—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中学西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项目建设办公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中学西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项目建设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交通厅网站、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执行机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执行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中学西邻
联系人:解玉洋 戴明逊
电 话:0531—81208918 传 真:0531—8120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