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重庆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侯选人,现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或市交委投诉有关情况。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推荐意见 |
投标人 |
金额(万元) |
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11000.00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测量)甲级。公路行业甲级;水运行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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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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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19年 3 月25 日至2019年 3月 27 日
监督单位: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3-67575056,023-67575817
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重庆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