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庙宇互通连接线工程 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交[2019]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通畅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通畅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溪乡、庙宇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大溪、庙宇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其中大溪互通连接线起于巫山县大溪乡附近,向西南经过龙头村,于官田村与大溪互通E匝道顺接,路线全长4.217 Km,共设置中大桥634.5m/2座、中桥98.5m/1 座,涵洞17 道,采用双向两车道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 Km/h、路基宽度8.5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庙宇互通连接线起于庙宇互通收费站出口,止点接省道S105,路线全长约1.209公里,共设置涵洞7道,平面交叉4处,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 Km/h、路基宽度1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6487.588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66.1738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示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山县通畅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宁江路古城码头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1楼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877344024@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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