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沙井至吴圩公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发行债券。招标人为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沙井至吴圩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中“纵6”全州(黄沙河)至友谊关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项目起点位于南坛高速的沙井互通,受接线标高及收费广场布设等限制,需将南坛高速局部改移,并设置沙井复合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南坛高速衔接,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经南宁市江南区椅子岭、双桥、那审,在那审附近上跨规划的东盟经开区至吴圩通道,并预留互通立交一座,后经那胡、那琴、那洋并在那洋附近上跨吴圩至扶绥公路,并设隧道穿越骡鞍岭,经七坡林场那琴分场、那佳,止于南友高速的吴圩西互通,与南友高速、吴大高速构成复合式枢纽互通,主线设计全长23.870km,南坛高速改线全长2.66km。受吴圩西互通设计及施工一致性的影响,原吴隆高速起点由吴隆高速与南友高速交叉处(K0+000)前移3Km至K3+000处,吴隆高速该段(原吴隆高速K0+000~K3+000段)纳入本项目实施。公路标准: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120km/h;主线路基宽度: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 34 米。路基土石方812.9507万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174350立方米;软基处理 390131 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534816平方米;隧道 815m/2 座;共设置桥梁 3234 米/11 座(含互通主线桥梁)。其中:大桥 3134 米/10 座,中桥 100 米/1 座;互通式立交 2 座;分离式立交桥 985 米/5 座;涵洞 93 道;通道 42 处;服务区 1 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互通收费站 1 处。
2.2本次沙井至吴圩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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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起止桩号 |
里程数(Km)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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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0+000~K23+870及南坛路改线2.66Km |
26.53Km(其中主线设计全长23.870km,南坛高速改线全长2.66km) |
标段范围内(包括南坛路改线2.66Km)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房屋建筑、加油站、外接水电等专项设计)以及其他工程等的两阶段勘察设计。 |
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1)初步勘察设计;(2)施工图勘察设计;(3)工程概预算(含工程量清单);(4)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5)房屋建筑、加油站及工艺、外接电(水)、交通组织设计、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桥梁与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等专项设计列入设计内容;(6)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选址报告、文化古迹调查及评估、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通航论证、行洪论证、航道疏浚、助航标志及社会稳定分析等初步设计审批必须要求的设计专题或专题、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及审批等施工图设计审批必须要求的设计专项或专题;(7)配合发包人进行本设计项目所需的林地审批、土地预审、用地报批、压矿情况查询、地震安全评价及工可审批所需的其他专项评估或研究报告等工作、配合项目报奖(若有);(8)调概报告(若有);(9)加油站及工艺(环境影响评估、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审查、防雷评价)设计及评价;(10)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11)后续服务等。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工可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已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该项资质不作要求。)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3.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自2013年(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后)起,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
①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图设计;
②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及供电照明系统工程及房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③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座以上(含2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施工图设计。
注:上述业绩要求在2013年1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施工图设计,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系统工程及房建工程等>施工图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若同一新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包含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其中又含有2座以上(含2座)特大桥梁,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③个条件的业绩。
3.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高速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以及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系统工程及房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注: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系统工程及房建工程等>勘察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3.4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3 月 6 日至2019年 3 月 13 日(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获取:
(1)由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于2019年 3 月 6 日至2019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能办理招标图纸的购买),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投标人的经办人(经办人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经办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图纸:
图纸费金额:图纸费25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详见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五条”规定)。
图纸费支付:报名人(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发售图纸联系窗口:④号窗(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完成上述“4.1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及“4.2现场购买图纸”两个流程,方为投标报名成功。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具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和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手续,不予受理。
4.3本次网上免费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包括:
《广西壮族自治区沙井至吴圩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 月 28 日北京时间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 时 2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将于当天的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
邮政编码:530021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7710284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3室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2115873、2115702、2115704(传真)
联 系 人: 符先生 吕先生
8.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招 标 人: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