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济南黄河大桥主桥及南北引线路面维修工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单位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济南黄河大桥主桥及南北引线路面维修工程
(2)招标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及内容:工程位于104国道(K451+145~K457+811)。一合同段:济南黄河大桥南北引线、零点互通立交匝道路面存在较为严重的裂缝、网裂、坑槽、沉陷等病害连续铣刨或局部病害处理后,重新铺筑面层,新建排水系统,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主桥桥面铺装翻修。二合同段:桥梁主桥箱梁裂缝处理、粘贴碳纤维及钢板加固、箱梁病害处理、拉索防护维修、设立桥梁永久观测点及增设桥梁桥塔处检查通道等。
2.2合同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1)施工招标分两个合同段,计划工期4个月;
(2)监理招标分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
第一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路面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二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第二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二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以上施工、监理合同段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条件的施工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10日-3月16日9:00-15:00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代表的法人授权书(须公证)、经办人身份证和二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高速股份大厦A座9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现金),可退。
4.3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查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4.4 标前会议:不召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高速股份大厦A座9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903室
邮 编: 250014
联 系 人: 刘航,宋晓辉
电 话: 0531-89260081,83178778
传 真: 0531-89260080
电子邮件: yhjjb@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济南珍珠泉支行
账 号: 3700 1616 8010 5000 4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