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0902020004020101-SG
1、河北省大庆至广州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经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并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场地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首次公告投标人报名数量未构成有效竞争,现发布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纵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也是河北省高速公路布局规划的“五纵、六横、七条线”主骨架“纵三”“北京至开封”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北起自石黄高速公路榆科枢纽互通(西距深州东互通8Km),向南止于冀豫交界大名县高庄南,路线全长220。429Km。其中起点至邓家庄段约33。4公里,利用石家庄至黄骅高速公路衡水支线和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加宽改造,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加宽至42米;其余路段约187。029公里采用新建方案,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项目估算投资为人民币104。8亿元。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公路用地(含服务区、停车区等房建区域用地)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的作业,预计开工期为2009年4月,预计工期30天。
(3)合同类别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合同类别,共计9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合同类别
合同段
隶属行政区
起止桩号
里程(km)
工作内容
QB类
QB1
桃城区
K33+421.5-K35+730、K36+768-K43+996
9.597
清理草皮及表土、砍伐树木、挖除树根、挖除旧路面、拆除结构物等
QB2
枣强县
K45+080-K77+650
32.57
QB3
冀县
K77+650-K84+631
6.981
QB4
南宫市
K88+347.043-K110+845.750
22.498
QB5
威县
K110+845.750-148+169.124
37.324
QB6
邱县
K148+140.939-K168+490
20.349
QB7
曲周
K168+490-K179+612
11.122
QB8
广平
K179+612-K190+542
10.93
QB9
大名
K190+542-K224+557.962
34.015
3、资质、业绩要求和相关规定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熟悉工作现场情况,信誉良好,五年内完成至少2条类似现场公路工程场地清理工作,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2投标人按类别报名,报名结束后按照均衡分布原则随机抽签确定投标合同段。抽签会于2009年3月16日上午9:00时在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会议室召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抽签会,不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可同时报名投标,但每个合同段只能有1家关联企业通过资格后审。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后审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3月9日至2009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类似现场公路工程场地清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场地清理项目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及以上所有证件(授权书除外)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7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前送交至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不能出席,应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并表明承认开标的结果。
6、投标担保必须采用现金形式,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担保在2009年4月3日下午16:30时前递交至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
8、自购买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来往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人: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
地 址:河北省南宫市胜利大街217号
邮 编:055750
电 话:0319-5060617
传 真:0319-5060618
联系人:房女士 张先生
招标代理: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邮 编:050010
电 话:0311-86999262
传 真:0311-86999233
联 系 人:王元、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