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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土建施工(第5-8合同段)及施工监理(J3、J4合同段)招标公告

   2009-03-27 中国路桥网 佚名 0
1、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8]2178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08]407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该项目已列入2008年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属政府还贷项目,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补助和业主自筹。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受项目业主(发包人)委托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为招标人,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业主权力,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第5-8合同段、监理服务J3、J4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工程项目路线起自宁波绕城公路东段云龙互通,经鄞州区栎斜、管江、里蔡,于山岩岭以桥梁方式跨越象山港湾,经象山县小蔚庄、大斜桥、黄避岙、白墩港、洋北,止于戴港,暂接省道38线,全长约47公里,其中,跨越象山港大桥总长约6.7公里(跨海大桥),两岸接线长40.3公里,共有隧道10座,特大桥18座,互通立交6座,服务区一个。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象山港大桥的桥面宽度采用25.5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土建施工第5-8合同段和施工监理J3、J4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施工合同段:
第5合同段:(1)46m引桥段:①K25+090.334~K25+277.834、K25+461.834~K25+507.834桥台、桥头搭板、墩身、承台及基础施工; ②K25+323.834~K25+415.834承台、墩身施工;③K25+093.834~K25+553.834、K31+249.834~K31+847.834范围内46m箱梁移动模架现浇施工(含支座安装)。
(2)60m引桥段:K25+553.834~K25+673.834、K26+333.834~K26+753.834、K30+589.834~K31+249.834 基础、承台及墩身施工。预计工期32个月。
第6合同段:K25+733.834~K26+273.834、K26+813.834~K29+093.834钢管桩沉桩、承台、墩身施工(不含支座)。预计工期22个月。
第7合同段:K25+553.834~K29+153.834、K30+529.834~K31+249.834范围内60m箱梁预制、架设施工(含支座安装)。预计工期25个月。
第8合同段:K29+153.834~K30+529.834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施工(不含钢锚箱、钢箱梁制作等)及防撞设施施工。预计工期34个月。
监理合同段:
J3监理合同段:包含施工第5、6、7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预计监理服务期5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J4监理合同段:包含施工第8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预计监理服务期5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土建施工第5~8合同段: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满足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所要求的业绩、设备和人员,并且在资金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应以独家的方式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对上述合同段中的1~4个申请投标,并可同时中标第6合同段和第8合同段。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施工监理J3、J4合同段: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其中参加J4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还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对上述合同段中的1~2个申请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3月27日至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http://www.zmctc.com.cn)。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4月3日8:00,地点: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4月3日14:00,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土建施工为每合同段80万元人民币,施工监理为每合同段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形式,在2009年4月21日16:00之前,由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确保在上述时间之前到帐。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兴宁支行
账户名称: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33101984836050502050 8、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192
联 系 人:黄媛瑜 徐仁标
电 话:0574-87410950 87410838
传 真:0574-87410839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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