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福银高速公路等路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18]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漳州市漳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漳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共同委托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统一组织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福银福州、沈海福宁、漳龙高速等16个路段,主线全长1056.90km,改建里程为817.86km(其中主线路基路面改建里程全长670.67km,桥梁改建里程147.19km),互通匝道改建里程74.80km,沥青混凝土路面1578.75万平方米(不含桥隧、互通),本项目工程概算总金额为244752万元。改建工程技术标准沿用原有公路建设标准。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涵设计荷载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级。本次改建不改变原有的技术标准。
2.3 招标范围:
福银高速公路等路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 设计工作范围包括: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路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详勘、公路工程(路面改造、沿线交安设施、路面排水等)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 施工工作范围包括:①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③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及相关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23个月,为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分三期提交审批,首期在2018年9月提交,第二期在2018年11月提交,第三期在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各路段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由路段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各路段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承担。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具有管辖关系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关联企业的,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的顺序,确定一家中标候选人,其他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
3.8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9月10日9 时 30 分 00 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①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提交②其余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
(2)采用银行保函的: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东侧59号三层
电 话:0591-28068619
联 系 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9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28302231
联系人: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 号:5919 0308 4510 50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项目名称)。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
监督部门: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