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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07-31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已由四川交通运输厅以川办函〔201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已由四川交通运输厅川办函〔2018〕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2.65%,私有资金87.35%,招标人为宜宾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交通运输厅(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办函〔2018〕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拓展融资渠道,缓解政府短期投资压力,形成多元化、可持续性的资金投入机制,发挥社会资本在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上的经验和优势,提高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效率与质量,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8〕64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BOT+政府补助”模式实施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下称“本项目”)。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宜宾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
项目编号: 5115012018000417
三、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两条高速公路打捆招商PPP项目,包括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两个项目。原项目投资人由于资金链断裂,政府已与原投资人解除相关协议,并启动重新招商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8〕64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打捆招商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是四川南向出川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北接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南接至云南彝良至昭通至昆明高速公路。本项目均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本项目包括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两个项目。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路线全长38.13公里,建设里程31.88公里,利用宜水高速6.25公里,占用土地3442亩。全线设桥梁9828米/52座,其中特大桥578米/1座,大、中桥9054/44座,小桥196米/7座;设互通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2处。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于2013年11月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总投资40.2亿元,资本金10.1亿元、负债性资金30.1亿。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包括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和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1)宜宾至彝良高速全长101.379公里,占用土地10074亩,桥梁总长31750米/112座(其中特大桥2970米/3座,大桥27070米/85座,中小桥1710米/24座),占路线长度的31.32%;隧道总长25830米/22座(其中长隧道21030米/14座,中短隧道4800米/8座), 占路线总长25.48%;桥隧占路线总长56.80%;枢纽互通式立交1座,连接地方互通式立交8座。(2)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全长28.65公里,占用土地2889亩,桥梁总长6984米/28座(其中大桥6562米/20座,中小桥422米/8座),占路线长度的24.38%;隧道2230米/1座,占路线总长7.78%; 桥隧占路线长度的32.15%。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座。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于2013年11月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总投资165.2亿元,资本金41.3亿元,负债性资金123.9亿元。本项目总投资合计205.4亿元,拟采用“BOT+政府补助”的方式运作,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的形式为建设期投资补助26亿元(含原投资人已完成投资约18.62亿元,剩余7.38亿在建设期内按照建设进度补助到位)和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建设期4年,收费期30年。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即51.4亿元),由社会资本单独出资。原投资人已完成投资约18.62亿元。项目公司须在已完成工程基础上继续完成项目建设,原工程的处置等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工程质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支付5.5亿元专项用于处理本项目的部分遗留问题,包含在项目总投资中。
2.采购范围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政府将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及合同约定授予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以上内容以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3.1: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符合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融资能力:上年(2017年)年末净资产4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年(2017年)年末实缴资本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是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商业信誉: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和工商及税务企业、“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系统中无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失信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四川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人应达到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评价等级C(含)以上;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3.2及其他:3.联合体参与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组成为1个牵头人加不超过2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少于51%;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应符合第2条(1)(3)(4)项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第2条(2)项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方净资产应不低于1亿元且不低于其出资额。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的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5.1.请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l2时,下午15时至l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影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参与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上述证照。 
    5.2.2、售价: 免费 
    5.3.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资格预审日期:2018年8月22日9时(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2日8时30分到9时(北京时间)。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3号)。 3.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4. 公告媒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上述公告媒介上发布。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6.2.采购人: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831-7100992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航天路中段西侧3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26037 电子邮箱:49465167@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航天路中段西侧3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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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孟女士
联系人:
谭先生
招标人电话:
0831-7100992
招标代理电话:
028-85526037
传真:
0831-710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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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552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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