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公路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公路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内发改基础字﹝2012﹞1064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公路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37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2.6%、银行贷款67.4%,招标人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海黄河特大桥桥位位于海勃湾库区D40—D41断面之间,起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乡二道坎村劳教所南约
2.2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29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含特大桥桥面铺装)、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环保及安全生产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近5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报名方式
5.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即投标人须同时在网上与现场进行报名);
5.2如投标人已成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的会员,投标人可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但同时还须到现场进行报名;如投标人未成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的会员,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注册成为会员后进行网上报名,但还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也可先到现场报名然后再到网上报名)
5.3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5.1和5.2规定办理本项目报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投标者,请于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2 施工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路桥招标网(http://bid.9to.com/)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84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052521
联 系 人:汤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1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孙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相关附件:公告附件-110监理.doc* 若点击无法直接下载,您可以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