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公路管理局2009年度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及标线恢复工程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工程施工向社会公开招标。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本次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路面维修工程处治办法为《就地热再生施工技术》和《冷刨热摊铺处治》,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
本项目工程全部为1个合同段,具体实施路线桩号、面积详见下表:
3.施工工期:150天。即2009年5月30日开工至2009年10月26日竣工。
4.投标单位应具有专业从事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含二类乙级)以上资质、具备就地热再生设备且有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施工经验的企业。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持企业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并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于2009年4月29日至2009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到宁夏公路管理局六楼养护处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已购买,招标人自编部分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及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9:00时,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公路管理局八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人民会堂南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长城东路555号
邮 编:750004
联系电话:0951-6021500 0951-6092622
传 真:0951-6090770
联 系 人:戴先生 江先生 冯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