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85号)批准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6〕149号)批复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案已核准(冀发改招标核〔2012〕1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和遵化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大体走向为西东方向,起于玉田县大安镇石河村(津冀界),顺接在建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平行京哈铁路在其南侧布线,在八间房东跨过京哈铁路及G102,经彩亭桥、四合桥、白各庄,穿越凤凰顶进入遵化境内,向北跨越黎河,绕东门庄村西北,止于遵化平安城东的清东陵高速公路平安城枢纽互通,接已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平安城至遵化段和清东陵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8.399公里。
全线共设大桥2899.5米/9座、中桥586.48米/10座、天桥2座;长隧道1627.5米/1座,中隧道958米/1座;全线设玉田西、玉田北服务型互通立交2处,平安城枢纽互通立交1处; 主线上跨公路分离式立交桥383.72米/6座,主线上跨铁路及G102公路分离式立交1472米/1座;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调度功能与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址建设,养护功能与养护工区合址建设)。
2.3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公路等级: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新建六车道断面,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7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100(多孔中小跨径桥梁组成的跨铁路和公路特大桥),其余桥涵、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5g;其他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安全设施共包括:标志、标线(含突起路标)、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声屏障、里程牌和百米牌。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交工时间2018年9月15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分4类12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起止点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合理定价(元) |
Ⅰ类 |
HL1 |
K0+000~K10+350 |
波形梁钢护栏工程 |
15549257 |
HL2 |
K10+350~K21+850 |
波形梁钢护栏工程 |
17726758 |
|
HL3 |
K21+850~K38+398.557 |
波形梁钢护栏工程 |
18484314 |
|
Ⅱ类 |
BZ1 |
K0+000~K10+350 |
标志牌 |
3562122 |
BZ2 |
K10+350~K21+850 |
标志牌 |
4732277 |
|
BZ3 |
K21+850~K38+398.557 |
标志牌 |
5587809 |
|
Ⅲ类 |
BX1 |
K0+000~K21+850 |
公路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 |
2721519 |
BX2 |
K21+850~YK29+080 |
公路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 |
3453257 |
|
BX3 |
YK29+080~K38+398.557 |
公路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 |
2867751 |
|
Ⅳ类 |
FX1 |
K0+000~K12+250 |
防眩及声屏障等沿线设施 |
1812305 |
FX2 |
K12+250~K21+850 |
防眩及声屏障等沿线设施 |
8392497 |
|
FX3 |
K21+850~K38+398.557 |
防眩及声屏障等沿线设施 |
857014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类别的工程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指定类别,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每个类别只接受3名投标人的报名。
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
与以下驻地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其所监理标段的入围名单。
类别 |
标段 |
驻地监理单位 |
Ⅰ类 |
HL1 |
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HL2 |
||
HL3 |
河北保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Ⅱ类 |
BZ1 |
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BZ2 |
||
BZ3 |
河北保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Ⅲ类 |
BX1 |
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BX2 |
河北保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BX3 |
||
Ⅳ类 |
FX1 |
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FX2 |
||
FX3 |
河北保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4.1近1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按规定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下列资料 (复印件要求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
5.3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十六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遵化市东新庄镇高速公路东新庄收费站
邮 编:064209
电 话:0315-6794617
传 真:0315-6794600
联系人:李迎华、许双燕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张勇才、张娜
电 话:0311-67306737
传 真:0311-83021585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