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招标的H9合同段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预计工期
H9
西堠门大桥主桥、南引桥、门岙涂桥风障(包括固定风障、标准活动风障、吊索处活动风障和驱动机构等)制作与安装
4个月
投标人中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相互参股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协议书和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证明文件)于2009年5月4日~5月8日(节假日除外)8:30~11:00、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图纸,收取押金1000元,归还图纸后退还押金。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5月11日8:30,地点: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5月11日14:00,地点: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能够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
帐户名称: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舟山市分行金塘支行;
帐 号:19-406001040001222。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邮 编:316032
传 真:0580-8052900
电 话:0580-8052925 8052958
联系人: 程致高 陈岱杰
招标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9年5月4日
强制性资格条件及主要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