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马迹塘至安化(简称“马安”)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8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补助、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部补助、湖南省自筹为25%和国内银行贷款为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桃江、安化县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67.280km,设计速度采用100 km/h,路基宽度 24.5m;羊角塘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4.035km,设计速度采用40 km/h,路基宽度 8.5m;安化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5.580km,设计速度采用60 km/h,路基宽度 12.0m。
本次招标范围为马安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面层、基层、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和绿化工程等,共2个标段,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从业单位,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的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考核;5、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3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奖励,奖励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一个标。
3.4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莲馨交院(县交通局)马安高速3楼合约部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经办人二代身份证;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2要求);(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项全套一份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购买招标文件。具有2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套数的招标文件和图纸。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个类别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随机分配标段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7.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先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分配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的标段号,再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附件5: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项目执行人:湖南省马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人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柳潭村连馨交院马安高速
邮 编:413500
电 话:0737-7299223
传 真:0737-7299213
联 系 人:陈先生 刘先生
2017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