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雄至赫章高速公路陈贝屯至煤灰堡(云南境内)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7〕1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经昭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本项目采用“投资人暨合作承包建设者”方式进行招标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投资人暨合作承包建设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处云南省东北部的昭通市镇雄县,路线起于镇雄县南侧陈贝屯村,接镇威高速与镇毕高速连接的枢纽立交—镇雄立交。起点位于镇雄立交的南侧匝道上,庙子上村附近,路线由北向南布设,经白杨林村,蹇家垭口,设580m隧道穿蹇家垭口山体,沿山体展线降坡,过平坝村后山,武家沟、于王家院子南侧右转,于K3+980处设20-4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T形梁桥跨过平坝河,过新街村后,路线沿山凹升坡至K5+680处,设980m中隧道穿过山体,于K6+620山凹处出洞,路线沿山凹边缘布线,至石灰窑沟前山脊处设中屯互通式立交与中屯镇相接。之后,路线于 K8+665 处设 2-30mT梁桥+(50m+90m+50m)T型刚构+12-30mT梁桥的组合桥穿过翟底河,升坡至陇家院子前设5150m大海子特长隧道穿过云贵两省交界的山体,云南境内隧道长1428m,路线于K10+847.875止于煤灰堡村,接贵州境内段K0+000处。本项目主线全长11.904km,估算总投资20.431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8278亿元,对应本次土建工程招标的建安工程费约为13.5897亿元(含镇雄枢纽互通立交)。
2.2.2 技术指标:本项目主线全线采取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按照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m,主要技术指标采用值:
指标名称 |
单 位 |
规范值 |
采用值 |
|||
公路等级 |
|
高速公路 |
||||
设计速度 |
km/h |
80 |
||||
路基宽度 |
m |
25.5 |
||||
行车道宽 |
m |
4×3.75 |
||||
圆曲线最小半径 |
一般值 |
m |
400 |
800 |
||
极限值 |
m |
250 |
- |
|||
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 |
路拱≤2% |
m |
2500 |
- |
||
路拱>2% |
m |
3350 |
- |
|||
平曲线最小长度 |
一般值 |
m |
400 |
616.586 |
||
极限值 |
m |
140 |
- |
|||
回旋线最小长度 |
m |
70 |
150 |
|||
圆曲线最大超高值 |
% |
8 |
4 |
|||
最大纵坡 |
% |
5 |
4 |
|||
最小坡长 |
m |
200 |
235 |
|||
竖曲线最小半径 |
凸型 |
m |
3000 |
6900 |
||
凹型 |
m |
2000 |
- |
|||
竖曲线最小长度 |
m |
70 |
182 |
|||
停车视距 |
m |
110 |
120 |
|||
设计洪水频率 |
路 基 |
|
1/100 |
|||
大中桥 |
|
1/100 |
||||
小桥、涵洞 |
|
1/100 |
||||
汽车荷载等级 |
|
公路-Ι级 |
||||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 |
g |
0.05 |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等级 |
A |
A |
2.2.3 主要工程:(1)全线共设置桥梁9座,总长3866米;其中大桥7座共3140米,特殊桥梁(T型连续刚构)1座共636米,中桥1座共90米。(2)隧道3座,总长2948米;其中特长隧道1座,云南境内长1428米,中隧道2座共1520米。互通式立交2处。桥隧总长6.814km,占路线全长57.24%。
2.3 计划工期:18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工程包括进场道路、路基、桥涵、隧道、交叉及环保水保工程的投资、施工及缺陷修复(不含路面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工程,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等机电工程及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土建工程投资人暨合作承包建设者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第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鉴于本次招标为土建工程投资人暨合作承包建设者招标,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3.1.1法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出现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包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或处于注销清算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
3.1.2业绩要求:
(1)近5年(2012年1月至今)内完成2条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贰亿元);
(2)近5年(2012年1月至今)内完成1座高速公路长隧道和1座高速公路T型连续刚构桥梁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通知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章的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22:00时。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号:53001636144051002019-2189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递交至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7.特别告知事项
7.1 中标人即为项目公司投资人之一,出资 4.0 亿元;
7.2在项目实施期间招标人在项目公司享有不低于三分之二的表决权。
7.3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候选人投入本项目的出资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14个工作日一次性足额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签订增资扩股暨股权回购协议,完成增资扩股后,且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对应招标范围部分)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签订合作承包建设合同。
7.4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回购投资人暨合作承包建设者股份原值及其利息。出资人的出资额在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7.5合作承包建设总额确定原则:
根据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其配套定额,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云交基建【2013】3号)及其补充配套的相关定额、规定(含营改增的相关补充规定),《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DB 53/T 2001.1-2014)、《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DB 53/T 2001.2-2014)及其他相关行业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招标范围对应部分的各清单子目单价和工程总价,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与招标范围(即招标公告第2.4项)一致)。
7.6农民工工资:
7.6.1合作承包建设者须实行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且人工费不得低于工程款25%,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7.6.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项目业绩所在地及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昭通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3年(2014年8月1日至今),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如无上述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http://www.zthrss.dov.cn/pages_8_10907.aspx
7.6.3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按《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长效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昭市交通【2017】59号)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17:00时。
9.其它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评标办法及其他关键内容等已上传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龙韵雅苑
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人:王国从
电话:0870-2134184
传真:0870-213418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307室)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人:周学辉 李娇刚
电话:0871-65013139
传真:0871-65013139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