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5】717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交基建[2017]156号批复。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现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 昭通市人民政府 以 昭政复【2016】113号 批准了《宜昭高速公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的一期工程即彝良海子至昭通段已完成投资人招标工作,现对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的二期工程投资人(含施工总承包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为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川滇界至彝良海子)(以下简称“本项目”)。
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本项目操作模式为PPP(BOT+可行性缺口补助+施工总承包)。经昭通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昭通高速”)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并作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与中标投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代表市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将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彝良川滇界至彝良海子段,路线起于川滇界牛街镇白虾村尖山子( K100+069.795),止于彝良海子新场村,接一期工程起点(K144+600),主线全长44.530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主要控制点为孙家沟、中坝、大湾、双龙电站、头道河、海子河。同步建设的彝良小草坝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26.541公里,主要控制点为岩脚、麻地厂、白岩脚、陈家海坝、小草坝,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柳溪连接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5.651公里。起于柳溪立交,路线过茶坊村,沿山坡降坡布设,过马草坡、至唐坊与柿凤二级公路衔接,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采用7.5m。估算总投资108.0144亿元。
2.1.2桥梁、隧道工程情况如下:
桥梁工程(含小草坝连接线):特大桥7237米/8座(双幅);大桥29890米/101座(双幅);中桥865米/11座(双幅)。
隧道(含小草坝连接线):全线共设置特长隧道4座长19141米(双洞),长隧道12座长25715米(双洞),中隧道8座长5072米(双洞),短隧道18座长4000米(双洞)。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川滇界至彝良海子)的投资人(含施工总承包人)。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昭通高速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昭通市交通运输局签订《PPP项目合同》,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机构。
2.3合作期限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至昭通段项目(川滇界至彝良海子)合作期限3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出现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包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或处于注销清算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建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规定的同等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0月-至今,下同)曾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参与过(作为联合体成员)一项公路工程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5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融资。
(4)投标人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6年末总资产12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5%,2016年度净利润2亿元人民币以上。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曾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在过去五年(2012-至今年)中不曾在交通行业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公司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纪录,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纪录查询告知函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正本)原件或其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在本公告4.1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9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号:53001636144051002019-2188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递交至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7.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项目业绩所在地及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昭通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3年(2014年8月1日至今),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如无上述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http://www.zthrss.dov.cn/pages_8_10907.aspx
7.2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管理按《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长效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昭市交通【2017】59号)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龙韵雅苑
邮政编码:657000
联系人:王国从
电话:0870-2134184
传真:0870-213418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307室)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人:周学辉、李娇刚
电话:0871-65013139
传真:0871-65013139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