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吐鲁番至小草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7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主线起点位于吐峪沟收费站以西约0.4km处,桩号K3360+160,经胜金乡、吐鲁番市、221团,终点位于小草湖枢纽式互通立交前,桩号为K3467+200,全长106.62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全线共有4处互通式立交:吐峪沟互通(YK3362+176.82)、葡萄沟互通(K3406+100)、吐鲁番互通(K3420+300)、大河沿互通(K3449+300)。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主要有:
(1) 吐鲁番管理分中心:本次对其进行利用并改扩建,负责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站等机电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对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2) 新建4处匝道收费站:大河沟匝道收费站、吐鲁番匝道收费站,规模均为5进10出;葡萄沟匝道收费站,规模为4进6出;吐峪沟匝道收费站,规模为5进8出;
(3) 新建葡萄沟养护工区,与吐鲁番公路局应急保障中心合建;
(4) 新建葡萄沟服务区。
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划分 1个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号 |
所辖施工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工作内容 |
TXJDJL-1 |
TXJD-1 |
通信系统、监控系统 |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承担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的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TXJD-2 |
收费系统 |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试运行阶段监理服务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具体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至20: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系人:艾力
电 话:0991-5283107、5283057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 编:518049
联 系 人:张义彬、卢鑫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附件:连霍高速吐鲁番至小草湖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网络版正文+9.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