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十三五”交通规划,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襄阳至南漳等5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7]37号)批准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十堰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丹江口市丁家营镇,与土武一级公路(G316)交叉,跨福银高速公路,设置丁家营枢纽互通。路线向北经刘家院、陈家院,设陈家院隧道至鳖盖,经南沟村委会以东跨过冲沟,然后沿县道Y003行至黑凹,设西垭子隧道至大竹园,折向东,经易家沟脑、高家院至龙山沟村,沿易家沟西侧行至李家院,跨过枫土路至徐家院,在东家洼设置龙山互通,在龙山镇以南与省道S279枫土段衔接。路线继续向东北方向经兔子凹至万钱沟,穿白果树隧道至大扒沟,设置丹江口水库特大桥跨汉江后至凉水镇代家沟村金家院,设置凉水河互通,与省道S444后经檀山村、老虎沟、吴家湾至观沟村以东,再向北设竹园窝隧道穿八道岭至石鼓镇黄户垭村王湾,然后沿县道Y011经井泉、齐家至柳林村十八盘,向东北方向设庙垭隧道至黄川村以东,在刘泉跨过省道S337(丹郧路)至白龙庙,设置石鼓互通。路线继续向北,经孔营、召沟,设大尖山隧道至贾寨村以东,跨过省道279至熊家庄,在熊家庄移民安置点以西跨过罗河,跨过省界至河南淅川县仓房镇前营村,与十淅高速河南段对接,设置省界收费站。
路线全长约42.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高速公路标准,总投资估算约63.09亿元。初步安排在2017年12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48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投资人(采用BOT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投标人注册资本7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6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6年末净资产达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均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
3.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4年、2015年、2016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4年、2015年、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63.09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内具有一个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3.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8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9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 9 月 14 日8:30至2017年 9 月 20 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 层 901 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人民政府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香港街6号
邮 编:442000
电 话:0719-5213990、0719-5222586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27-836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