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2017年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长度 |
1 |
莫如格其格桥 |
20.74m |
2 |
阿旗2017危桥改造工程新泉一桥工程 |
31.65m |
3 |
阿旗2017年危桥改造工程张家围子桥工程 |
30.96m |
4 |
Y201昆先线安保工程 |
波形护栏、标牌 |
2.2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3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阿鲁科尔沁旗2017年养护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桥涵及安保工程。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AQYHGC |
阿鲁科尔沁旗2017年养护工程 |
桥涵及安保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应具有综合丙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否则要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具有计量认证)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③最近5 年内(2012年8月至现在, 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3座(20米/座)及以上的小桥并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项目经理)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项目经理)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阿鲁科尔沁旗检察机关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公告发布日上一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签署时间必须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维码不能识别的不予受理报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项目经理)”经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查询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原件(签署日期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查询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到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包括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并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两份)。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施工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回执单为准)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试验室主任在施工中不允许更换,在签订合同时要将所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毕业证、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原件交由项目法人处保存,待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退还。
6.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和转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电 话:0476-7232131
邮 编:02555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理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邮 编:025550
电 话:0476-7232125
传 真:0476-7232125
联 系 人:杨先生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76-727404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
联 系 人:孟凡新
电 话:15848893702
二O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02_施工公告附件(上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