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项目(资格预审)--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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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项目(资格预审)

   2017-07-29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
 
    1. 1. 招标条件

    2. 本招标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 滑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名称)以 滑政文[2017]6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滑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滑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1743号 。

4)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总长27.122km,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7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5)投资估算:投资估算17.3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5.29亿元)

6)项目地点:河南省滑县

2.2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特许经营期:建设期3年(以发改委批复为准)、运营期(含收费期)暂定30

4)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

2.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

进行招标。

    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滑县人民政府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投标。

3.2财务状况: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5亿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30亿元(以最近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以上要求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商业信誉:提供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应提供),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其他要求(如拟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获评交通运输部A级或以上企业信用等级。

3.4.2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5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责任;

3.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3.5.4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采购人对招标人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施工的成员应满足相应的资质和业绩要求。项目实施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本项目报名及资格评审、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前来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议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被授权委托人,后期不得更换被授权委托人。所有投标人须将资格评审所需的所有资料原件(所需原件详见资格评审办法3.1原件清单),单独密封到一个包装内,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次性递交,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递交原件目录,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供评委审查。评审过程中不再对申请人原件审验进行增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评审、开标会议,身份证原件需密封在评审所需原件中;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评审、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密封在评审所需原件中)。

    1. 4.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1. 5. 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1.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已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确认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报名;未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需信息登记后才可网上报名。信息登记可参考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飘窗或“公告通知”栏目中《投标单位登记及信息变更操作流程》先进行网上注册,后提供原件和登记资料一套现场核对入信息库,登记资料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月 28 日上午800分至20178月 28 下午1800分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

6.3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网上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网站随时查看相关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有遗漏未及时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申请人自负。

6.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申请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5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本项目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现场交费,交费时应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1套,否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 30 日上午 10  30 分整(北京时间)。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地址:滑县道口镇建设路规划局对面)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滑县文明路北段1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2-8169866

传 真:0372-877866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9109

联系人:靳玉婷

电 话:0371-55689399

传 真:0371-5568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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