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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投资人招标公告

   2017-07-28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外商投资湖北
  1.招标条件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外商投资湖北省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598号)批准建设。因原投资人、项目法人未按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荆州市人民政府已授权荆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7月25日与其解除了《湖北省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特许权协议》。本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重新确定本项目投资人,招标人为荆州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自洪湖新滩,与汉洪高速公路东荆河大桥对接,经大同湖、老湾、乌林、新堤、螺山、白螺,止于监利市柘木乡赖家村,设柘木互通与随州至岳阳高速公路,全长94.86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在新滩、大同湖、洪湖、螺山、柘木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洪湖互通式立交连接线,2.97km,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为88.2685亿元,项目总工期48个月。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已完成部分工程,已完工程数量及投资额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数据为准;已完工程质量以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最终评定为准。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待建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机电、房建、绿化、交安等工程,待建工程投资额初步测算约为26亿元(具体工程内容及数量详见参考资料),待建工程投资额最终以政府审计金额为准。复工时间预计为2017年10月30日前,待建工程建设工期14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项目投资人(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资金筹措、已完工程接收、待建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招标人将负责已完工程清算,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已完工程和项目移交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资协议签订后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工程结算准备金给招标人。招标人用于已完工程结算的结算准备金,采用据实结算的方式计算。已完工程结算准备金最低额度为62亿元,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签署的合法有效协议、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及有项目管理权限的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或决定为依据。

  本次招标划分成一个标段,标段号为:HJTZ-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投标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6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6年末净资产达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均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

  3.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6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88.268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内具有一个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3.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投资项目未出现因违约而被解除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情况;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7月29日8:30至2017年8月4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90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http:/bid.9t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州市人民政府

  地   址:荆州市荆南路12号

  邮   编:434020

  电   话:13607219906

  联系人:侯秦虎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倪先生、张先生

  电话:027-83600666转5320

  传真:027-836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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