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BOT项目,起于习水县两路口(渝黔界),接重庆市在建的江津经习水至古蔺高速公路重庆段,经寨坝、罗家寨、一碗水、大水、良村、官渡河、习水县、石板田、习酒镇,止于习水县岔角滩(黔川界),顺接四川省在建的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全长80.499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 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主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为4厘米(SMA-13)+中面层6厘米(AC-20C)+下面层8厘米(AC-25C)。主线路面基层为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碎石,路面总厚76厘米。
全线布设桥梁29644.75米/101座(不含赤水河特大桥桥梁总长2003米,其中贵州境桥梁长度1515米,四川境桥梁长度488米),其中特大桥6735.3米/5座、大中桥 22909.45米/96座,涵洞66道。全线设置隧道6849米/9座,其中长隧道2532.5米/1座,中隧道2465米/3座,短隧道1851.5米/5座。全线在寨坝、一碗水(枢纽)、大水、良村、草莲坝、习水、石板田(枢纽)、习酒设置8处互通式立交,另建互通连接线共计5.995公里,其中习酒互通连接线5.29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寨坝互通连接线长0.70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1处路段管理分中心、3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6处匝道收费站、2处超限检测站、1处隧道管理所。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服务的监理。
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段 |
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JDJL |
寨坝(渝黔界)至温水段JK63+725.136~JK92+216.657,K40+157~K43+860,合计32.065公里,温水至习水段K43+860~K76+200,合计32.53公里,习水(石板田枢纽)至习酒镇(黔川界)段K79+012.88~K95+413.71,合计16.401公里。全线共计80.996公里。
|
全线机电工程含机电工程三大系统、分中心机电工程、隧道机电工程(含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火灾报警、消防工程等)、隧道管理所机电工程及全线消防设施。 |
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 30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合同段 |
项 目 |
要 求 |
JDJL |
资质 |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
财 务 |
(1)近3年(2014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6年度公路(水运) 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90号文件,并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确定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 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与所投合同段对应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驻地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4年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并于投标文件格式表7中附有投标截止日前15日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13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19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后,凭系统凭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领取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请在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六、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七、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江习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西城区县总工会大楼
邮编:564600
电话:0852-2732780
联系人:冯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编:550003
电话:0851-88579825、010-64997351
传真:0851-88579825、010-64997367
联系人:李博闻、胡治东
日期:2017年6月13日
附件:核心 内容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