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江渡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5]2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航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乌江渡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项目,包括航道工程、停靠点工程、航标工程、航道维护设施、安全监管及搜救设施、信息化工程等。其中:
1.道工程:建设航道113km,其中重点整治干流索风营大坝~肖家坪26.5km(回水变动区),肖家坪至化觉5km(回水变动区),支流偏岩河岩底~三沙14.5km(常年回水区)计46km单线Ⅳ级航道;干流化觉~大坝42km(常年回水区),支流偏岩河三沙~偏岩河口15km(常年回水区)、息烽河仲家坪~息烽河口10km(常年回水区),计67km双线Ⅳ级航道。
2.套工程
(1)停靠点工程:建设三沙大型停靠点1个、方田、大塘、海马、化觉等28个小型停靠点。
(2)航标工程:根据航道建设标准及船舶安全航行的实际需要,拟按照内河三类航标配布设置助航标志。
(3)航道信息化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工程包括:视频监控系统,LED显示系统,电子海图。
(4)安全监管、救助及航道维护设施:新建航道管理维护所需趸船,配备齐全航道监管所需船、艇及相关搜救物资等。
本次招标为航道整治工程、航标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建设工期 |
HD01 |
乌江渡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航道整治工程 |
K0+000~K5+600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该段主要包括有杨山寨滩、新寨厂滩、特大桥滩、猪穿孔滩(猴愁峡)等4个滩险。 |
乌江渡库区 |
预计建设工期 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一个水文年 |
HD02 |
乌江渡电站库区航运建设工程航道整治工程、航标工程 |
K5+600~K 17+000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有茶耳岩滩、石古滩、阳明滩、石门坎滩、鸡心滩、屯江滩、罗家滩(马鞍石)等7个滩险。 K0+000~K 17+000河段航标工程。 |
乌江渡库区 |
预计建设工期 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一个水文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木工程类似专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能中 1 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至2017年5月3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上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
(二)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5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9 时 3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控制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航务管理局
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广场36楼
邮编:550003
联系人:杨齐
电话:13595156359
传真:0851-86820932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栋10楼
邮编:550081
联系人:宋剑
电话:0851-85833273
传真:0851-8582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