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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7年乌鲁木齐市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7-05-17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建设里程(公里)

计划投资(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乌鲁木齐县南山生态旅游公路)工程

169.5

171300

本项目建设地为乌鲁木齐县甘沟乡境内,招标内容为南山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快行线、慢行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

500

2

达坂城区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项目二

64.26

36000

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线路主要包括:柴窝堡至盐湖道路(含慢行系统)、雷家沟村至大连湖至三个山旅游公路、陈麻子村至雷家沟公路、东沟乡至兰州湾村至王家庄村公路(含支线)等。

300

3

达坂城区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项目三

61.06

33000

X039至东沟乡王家庄村道路、高崖子牧场至高崖子村道路、东沟乡至高崖子村公路、达坂城镇八家户村至东沟乡东湖村公路、八家户旅游公路、达坂城区东沟乡至高崖子牧场旅游公路工程等。

300

4

米东区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项目一

142.09

37500

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线路主要包括:三道坝路至河南庄子道路丶甘漠公路至红柳村道路丶皇渠沿至团结村道路丶X142岔口至柏杨河村道路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哈熊沟至达坂城道路丶一环路至东工村道路丶上梁头村-解放村-大庄子村道路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蒋家湾至甘泉堡1号路道路丶柏杨河至阿合阿德尔村道路丶铁厂沟至甘沟至月亮台子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多坡子至水磨河至天池

300

5

米东区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项目二

36.05

12150

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线路主要包括:X137岔口至大破城道路、天生沟村至X138岔口道路、八家户村(阿山大坡)至峡门子公路暨生态恢复工程丶羊毛工镇-五家渠公路丶长胜大队道路等。

300

 

 

 

 

 

注:本次招标的计划投资、建设标准及建设里程等相关内容等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但最终的计划投资、建设标准及建设里程等相关内容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信要求 (一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近3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亿元。2015年度末总资产5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2015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道路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所有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5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相同或重复。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相应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即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3.1投标人资信要求 (二、三、四、五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近3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亿元。2015年度末总资产1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2015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新建或改建道路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所有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5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相同或重复。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相应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即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企业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年 517日至20175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工作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但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6月 711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20176月 6日下午1900前,将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至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11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110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吴璐华

电 话:0991-4169503   18690285856

传 真:0991-416950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

电话:0991-4646942,1896380806815026062940

传真:0991-4607711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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