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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和第五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2017-03-29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急需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急需项目(第一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落实,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危桥改造工程共225座/11091延米。公路采用三级、四级技术标准,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规定。

2.2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1个月,其中大桥21个月,中小桥9个月,计划2017年4月开工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位置

桥数

桥长
(m)

工程规模

主要工作内容

第四标段

1.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嘉黎县27座。
2.拉萨市交通运输局16座:当雄县4座、墨竹工卡县3座、林周县4座、堆龙德庆县2座、尼木县2座、曲水县1座。

43

1996

中桥:31座
小桥:12座

危桥

改造等设计图纸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五标段

1.林芝市交通运输局8座:波密县3座、米林县5座。
2、林芝公路分局:巴宜区1座。
3、昌都交通运输局22座:察雅县13座、芒康县2座、八宿县4座、类乌齐县2座、丁青县1座。
4.武警交通二支队3座:左贡县1座、波密县1座、八宿县1座。

34

2024

大桥:5座
中桥:24座
小桥:5座

2.4 质量目标要求: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有标段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累计完成过3项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含3座中桥以上桥梁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信息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查询,附网上截图资料。若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三者缺一不可。

所有标段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符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区内外大型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的试行管理办法》(藏交发[2016]845号)中“增强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的能力”的规定。

3.2.1 区外大型企业。

(1)具备建筑企业(公路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且在西藏注册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履行法人职责,独立投资经营,各项税费均在西藏缴纳;

(2)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建设类)在藏注册的子公司必须为企业集团管理层次中三级以内子公司,其他大型企业(建设类)在藏注册的子公司必须为企业集团管理层次中二级以内子公司;

(3)在藏注册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贰亿元。

3.2.2 区内大型企业。

(1)具备建筑企业(公路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等级;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叁千万元。

3.3  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已在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标的不得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依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藏交发[2016]640号和藏交发[2016]749号文件精神,潜在投标人须到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名。

3.9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在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的同时,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区内外大型企业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的试行管理办法》(藏交发[2016]845号)规定,对投标人在藏信用及履行法人职责能力给予10%权重。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具体办法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328日至201741日每日0930分至1230分,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本公告3.8款规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审核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1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报名表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

人:尼玛罗布、樊海仕

话:0891-6834751

真:0891-6834751

2017328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登记表-危桥施工.xls

附件2-资审验证表-危桥施工.xls

附件3-双清欠审核表-危桥施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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