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道305线黑城至海原公路工程已由自治区发改委宁发改审发【2012】(6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补助、自筹两部分组成,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0+000~K2+730段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305线是宁夏公路网规划“三纵九横”中的“第六横”,起点位于甘宁省界的西湾峁,终点位于宁甘省界的辘辘坝,自省道101线开始,依次下穿宝中铁路、福银高速,然后通过既有黑城互通式立交与福银高速公路连接。本路段起点K0+000接省道101线,终点K2+730接黑城互通式立交出入口,路线全长2.73km。其中K0+000~K1+513.183段与K2+097.084~K2+730段,长2146.1m,为整体式路基;右幅YK1+513.183~YK2+097.084,长583.901m(对应左幅ZK1+513.183~ZK2+097.559,长584.376m)为分离式路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桥涵等。
2.3计划工期: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12个月。
2.4标段划分:
序号 |
合同段 |
起终点桩号 |
里程(Km) |
包含内容 |
1 |
第1合同段 |
K0+000~K2+730 |
2.73 |
路基土石方2.0751万方,大桥2座(148.42m/1座,144.77m/1座),涵洞3道分离式交叉2处,路面6.1784万平米。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如下:
3.1.1要求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2在近5年内(开工日期在2012 年1 月1日之后)成功地完成过2个类似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且每个施工合同的合同价在4000万元(含暂定金)及以上。
3.1.3 要求申请人最近三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2015年度货币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资格预审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7805196如需费用请自理)
5.2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5.3申请人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申请人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申请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成功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获取帐号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4月17日下午18:00时前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缴纳至获取的帐号内,超过该时限缴纳费用将视其报名不成功(费用缴纳时间以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打印的到帐时间为准),招标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并退还其缴纳的费用。报名成功的申请人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申请人如需要《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请另行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月 18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于当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邮编750011)。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7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蒋能、马永智
电话: 0951-6076526
传真: 0951-6076535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