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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扎旗境内)公路工程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2016-08-22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扎旗境内)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招标条件

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扎旗境内)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08线鲁北至开鲁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5]154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通交发([2016]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省道208线扎鲁特旗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为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标准、规模:

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公路工程位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和开鲁县,起点位于鲁北镇现有的城区规划范围区西北,县道455线民主至开鲁公路K85+300处,终点止于国道303线与省道208线开鲁至东来段分离立交桥处,路线全长167.606公里,完全利用15公里,实际建设150.2公里。

省道208线扎鲁特旗至阜新公路鲁北至开鲁段(扎旗境内)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建筑里程为88.622(其中短链2.072,实际建设里程为86.550)公里。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路基、及涵洞为1/50,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土建施工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房建工程(适用于监理2标)、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其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2.1 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

项目起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里程(km)

土建工程施工

LKZQTJ-1

K0+000—K21+000(短链2.072km)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大中桥3座)

21

LKZQTJ-2

K21+000—K43+000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

22

LKZQTJ-3

K43+000—K65+000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大桥1座)

22

LKZQTJ-4

K65+000—K88+622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大桥1座)

23.622

2.2.1 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

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里程(km)

LKZQJL-1

K0+000—K43+000

(短链2.072)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43

LKZQJL-2

K43+000—K88+622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房屋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45.622

 

注:本表中标段划分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使用,实际标段划分和工作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最终确定。

2.3计划工期:

土建工程施工工期:20161015日至20171015日,施工期共计12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土建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近5年内(201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累计完成业绩最低要求为:50km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桥梁、隧道长度计入路基工程长度)其中必须有一项长度为15Km或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业绩和50km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其中必须有一项长度为15Km或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业绩。所有业绩均为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其他业绩不予认定。并通过交工验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

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由省级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关系,均为投标人自有。),近5年内(2011年8月 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累计完成过50km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监理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如果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0年则为成立时间到开标截止时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土建标段、监理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对所投标段类型中的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将优先获得投标报价最高标段的中标资格,投标报价较低的标段将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自动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已在另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标段应由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自动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2日至2016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不发售),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候标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涵〔2015〕87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投标企业须持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不需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所控股或参股的下属公司或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还需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原件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原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及附件1原件及附件2原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

4.2土建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 8  28 8:00,集中地点:扎鲁特旗交通运输局楼下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 8  2814:30,地点:扎鲁特旗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9218:00-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10:00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变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办法的通知》通政公管办发[2015]1号)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如未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开标现场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必须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标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土建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120万元,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91817: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招标公告附件的形式公开。

 

8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扎鲁特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

电话:0475-7222200

邮编:0291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208线扎鲁特旗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

联 系 人:童晶磊

电    话:0475- 7226638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中太国际大酒店420室

邮    编:010030

电    话:0471-6922377

传    真:0471-6922377

联 系 人:王瑞

日    期:2016822

招标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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