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计重系统升级工程 已由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649号文)《关于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计重系统升级及快速发卡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1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通行费收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沿线。
2.1建设规模:对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肃宁、饶阳、深州、尚村收费站4个收费站共13条出口收费车道进行改造,其中普通车道9条,超宽车道4条。主要工程为将原有的单称台计重设备改造为双称台计重设备。
2.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计重系统升级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
近三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最多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月 27 日至 2016 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凡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确认的单位报名无效。
5.3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1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0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
地 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邮 编: |
053020 |
邮 编: |
050051 |
联系人: |
王嘉惠 |
联 系 人: |
梁岳虎 |
电 话: |
0318-6941824 |
电 话: |
0311-68099823/15175155677 |
传 真: |
0318-6941824 |
传 真: |
0311-68099823 |
2016年7月27日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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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共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
2、当投标人数量小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按照抽取顺序产生入围投标人。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具体分组方法将通过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抽取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2013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5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