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 编:310025
电 话:0571-8705272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631177
行业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利华路899号
邮 编:311215
电 话:0571-83789608
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如下: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价 |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长沙理工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
604.6663 |
93.16 |
涂光亚 |
第一名 |
废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1 |
投标人提交的拟投入主要监测仪器设备承诺函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未加盖单位公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6)和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2)规定,否决投标 |
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桥梁施工监控
开评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20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