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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4-2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76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76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及珲春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省投资金35%,珲春市政府通过其他渠道(非政府贷款)投资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东宁至防川公路K115+000处,经新华、马川子、红星、南山,终点位于西炮台至长岭子段的太阳互通立交一期工程终点MK407+900处,路线全长13.177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4×3.75米,中间带宽度为3.0米,硬路肩宽度2×2.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建设地点在珲春市。本工程建安费约2.5亿元 。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划分为3个标段:XB01、 XB02 、XB03,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1个标段ZJB。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ZJB

XB01

K0+000~ K3+800

3.80

路基、桥涵工程(大桥997m/1座,小桥58m/2座,涵洞6)、排水防护等工程

XB02

K3+380~ K13+177

9.377

路基、桥涵工程(互通立交1处,小桥58m/2座,涵洞34)、排水防护等工程

XB03

K0+000~ K13+177

13.177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LH

K0+000~ K13+177

13.177

全线绿化工程

JT

K0+000~ K13+177

13.177

全线交通安全设施

1.2.1本项目施工标段预计工期: XB01标段、XB02标段:2016年5月15日-2016年10月30日;XB03标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9月30日。

1.2.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辖中心试验室)。施工监理服务期为从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投标人资格

2.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在近5年内累计监理过一级以上(含一级)等级至少20公里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以不在一个标段)及一级以上(含一级)等级的至少1座公路大桥的施工监理业绩。

2.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交质监(2013)113号)的要求,到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备案,如不能完成备案,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2.4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代建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不得有投资、参股、管理、隶属等关联关系。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2.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的,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2.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8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时、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 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珲春市站前西街999号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308号

邮政编码: 133000               邮政编码:133001

联 系 人: 李莉               联系人:王丽娟

电   话: 0433-7810016           电话:0433-2861677

传   真: 0433-7810006            传真:0433-2861677

                                      日期: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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