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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陵至汝城高速公路项目主线收费站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3-11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湖南省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和湖南省自筹35%、国内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线收费站(含治超站)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51.07公里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炎汝高速公路项目主线收费站及治超站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共1个标段(第70标段)总建筑面积4009.7平方米,主要单位工程见下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用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m2)

备 注

1

主线收费站

20

2296.18

2

治超站

25

1713.52

合计

45

4009.7

  本表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数值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主要工作内容为总平面布置(不含绿化工程和场坪道路工程)和单体建筑(含室内装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2.2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允许承包人边设计边施工但必须完成主体工程的设计并完成相应的审查及递交相应的资料后开始施工。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至少分别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是指:1、最近5年(2011年5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完成过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设计项目或经施工图评审合格的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设计项目;2、最近5年(2011年5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交竣工过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高速公路新建房建 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初步设计单位、监理人(含设计监理人)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建筑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1栋707 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⑤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在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1栋707室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湖南省价格信息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人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程先生(15367936783)         

  电    话:0731-89872466        

  传    真:07318987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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