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全国联网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5】224号文件批准建设;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交通厅以晋交建管发【2015】344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境内。
2.2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3.5个月(其中包含:施工准备期 0.5 个月、施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 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标段 |
监理工程范围 |
监理工作内容 |
JL1 |
主要范围包括忻保建管处、天大建管处、广源管理处、平阳建管处、忻阜建管处、长平建管处、忻州公司、大呼建管处、太佳(吕梁段)建管处、和榆建管处、大同建管处、阳翼建管处、榆平建管处、祁临公司、同源建管处共计15个运营管理单位。 |
监理人负责该标段内承包人所负责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车道安全设施、相关软件升级、线缆安装工程及收费土建改造等工程的所有监理任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JL1 |
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在近3年内(2012年10月至今)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且累计总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
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10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5与本项目各施工中标单位存在招标公告中3.4款的关联关系的监理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路亲贤苑4号楼2单元1702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彩色影印件需提供两份)及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街35号)。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51-7338742
招标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路亲贤苑4号楼2单元1702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孔女士
电 话:15034096658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