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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山西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1-25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山西段(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9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
 1.招标条件

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山西段(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9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4]28号批复,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4]21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两项占25%),其余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省大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GC2016-07A-013

2.2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7”京乌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向东可直达河北省张家口市、京津地区,向西直通内蒙古、新疆、西藏。起点位于大同市天镇县新平堡镇平远堡村东北晋冀省界处,接河北省在建的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高速公路,经大营盘,终点位于内蒙古韩家营村南晋蒙省界处,接内蒙古自治区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高速公路,全长8.88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在天镇县新平镇平远堡村北设置互通立交一处,设连接线向南跨越西洋河,与天大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相接,连接线全长1.79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标段及工程内容划分见下表:

标段

起止里程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JA

K0+000-K8+885

TK0+000-TK1+790.048

10.675

波形梁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防眩设施工程

2.4计划工期安排:开工日期201671日,交工日期201771日,共计36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下表的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

JA

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近五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0111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2项国内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且其中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任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备选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备选人)近三年(20131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5日至20161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八楼(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企业资质信息查询网页屏幕打印资料(页面显示网站名称)、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备选人)有效身份证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22510,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大厅二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企业资质信息查询网页屏幕打印资料(页面显示网站名称)、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不到该项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含项目总工备选人)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备选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cszcindex.aspx)中查询到,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大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大同市京大高速公路西河河收费站旁

联系人:何先生

  话:0352-5115822  18635207731

  真:0352-5115916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 

联 系 人:郭女士  

    话:0351-2834497   13027042770

    箱:zzktc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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