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西省黎城(冀晋界)至长治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551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64号文件批复,施工图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4]8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化及环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是在原有长邯高速公路基础上按照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路线起自黎城县下湾村(冀晋界),接河北省拟改扩建的青兰高速公路涉县至下湾(冀晋界)段,经东阳关、黎城、辛安泉、合室、史回、黄碾,止于长治北互通立交,接拟建的长治至临汾高速公路。路线全长53.526公里(右线,左线55.375公里),其中西贾枢纽互通式立交区主线段已完成改造1.76公里,实际建设里程51.766公里(右线,左线53.615公里)。起点至西贾枢纽互通段40.107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其中东阳关至黎城北枢纽互通段6.15公里按双向六车道标准改建,路基宽度32米;黎城北枢纽互通至黎城西枢纽互通段9.60公里按双向八车道标准改建,路基宽度39.5米;其余路段24.35公里利用现有高速公路作为一幅,新建一幅路基宽度16米。西贾枢纽互通至终点段13.426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桥涵维持原荷载标准(汽车超20,挂车-120)。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绿化及环保工程的施工,共划分为1个类别3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绿化及环保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表1
类别 |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绿化壹 |
LH1 |
K733+000-K747+931 |
14.931 |
路基边坡、场区、取(弃)土场、连接线的绿化及声屏障等环保工程。 |
LH2 |
K747+931-K773+100 |
25.169 |
路基边坡、场区、取(弃)土场、连接线的绿化及声屏障等环保工程。 |
|
LH3 |
K773+100-K786+526 |
13.426 |
路基边坡、场区、取(弃)土场、连接线的绿化及声屏障等环保工程。 |
2.3计划工期:1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7年8月31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及注册资本金,满足下表所要求的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本项目的信誉要求。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请人资质、注册资本金及业绩要求表 表2
类别 |
施工 标段 |
资质要求 |
注册资本金要求 |
业绩要求 |
绿化壹 |
LH1 LH2 LH3 |
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
近五年内完成(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 绿化壹 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该申请人必须对 绿化壹 标段类别全部3个标段分别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未对 绿化壹 标段类别全部3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只开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本项目壹类通过资格审查且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3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6申请人应自行调查确定是否有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参加了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投标。如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与监理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在评标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授予合同声明”的中标优先顺序授予合同。
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八楼(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投标人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开的企业资质信息查询网页屏幕打印资料(页面显示网站名称)、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招标人将在资审文件中规定的网站查询申请人提供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5.4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开的企业资质信息查询网页屏幕打印资料(页面显示网站名称),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不到该项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24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10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治市屯留县康庄工业园区清华北路1号
邮 编:046100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55-7586836
传 真:0355-7586836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01室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宛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3、831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www.bjztc.com
2016年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