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人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第21~23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附表《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中“业绩要求”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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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5年(2011年01月19日起至2016年01月18日止),交工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合同段,每个沥青砼路面面层(包括上、中、下层)总厚度不少于12厘米,总数量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指不含透层、封层和粘层的面层各结构层数量总和)。
2、最近5年(2011年01月19日起至2016年01月18日止),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基层工程施工,总数量不少于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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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 湖南省永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 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一号锦绣湘西大厦永吉高速办公楼
邮编: 416000
电话: 0743-2182109
传真: 0743-2182109
联系人: 邓女士、裴先生(187749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