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县阿诗玛东路大屯段消防设施施工招标公告已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以 第2009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政府投资,招标代理人为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林县阿诗玛东路大屯段消防设施全长1200m,计划于2009年10月15日完工,工期30天。工程范围:消防设施安装。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实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8月12日至2009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产业楼B座51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调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产业楼B座51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局
地 址:石林县阿诗玛东路147号
邮 编:652200
联系人:吉光雄 赵丽芬
电 话:0871-7796727 0871-7790175
传 真:0871-77965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产业楼B座512号
邮 编:650118
联系人:刘祥欣
电 话:0871-8188549
传 真:0871-8188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