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梨温段(玉山县梨园至进贤县温家圳,下称:梨温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工程已列入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2009年养护工程计划,项目业主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由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梨温高速公路K 458 + 000至K580+000范围内,总长约60 KM单车道,约合240000㎡(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路面微表处工程,主要是消除1.5cm左右的车辙,以提高路面的平整度和抗滑性能,延长路面的耐久性。本工程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2施工预计工期:70天,预计2009年11月20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或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承担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大中修施工资质)及以上资质,有2007年1月以来累计独立完成50万㎡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工程施工业绩,并有一次性独立完成10万㎡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工程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25 日至2009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下午15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原件(副本)、企业2007年以来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工程施工业绩原件(上述证件还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确“此复印件用于梨温高速公路公路微表处投标”,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9月 7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jxjt.gov.cn和http://www.jxglkf.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 址: 南昌市沿江北大道509号
邮 编: 330006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791-6895735
传 真: 0791-6895953
电子邮箱:gcb200408@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