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赤曹线滦州至青坨营段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PPP模式)招标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冀发改招标专【2015】124号文件)核准,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唐山市滦县人民政府授权滦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招标人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赤曹线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位于唐山市境内,路线起于滦县滦州镇国道G205,途经滦县、古冶区、滦南县,终于油盘庄村南老迁曹线。
(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50.519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41亿元。
(3)技术标准:全长约50.519km,其中滦县境内38.473km,滦南境内12.046km。全线按一级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Km/h,桥涵设计荷载均为公路-Ⅰ级,全线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
(4)建设工期:工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赤曹线滦州至青坨营段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社会投资人和滦县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在培育期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政府给予适当的缺口补助。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滦县人民政府出资金额为项目资本金的8%,社会投资人出资金额为项目资本金的92%。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资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控股方。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择优录取的标准评比。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条件:
独立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条件)。
(2)财务条件:
独立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注册资本2亿元(含2亿)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24.4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8.543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②最近连续三年(2012至201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各成员注册资本2亿元(含2亿)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各成员总资产按出资比例总和不低于24.4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各成员净资产按出资比例总和不低于8.543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②联合体各方最近连续三年(2012至201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融资能力条件:
独立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联合体按照出资比例合计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5)商业信誉条件: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条件)。
(6)投标人组成项目公司人员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或收费公路运营及养护管理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需提供)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到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相关资料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08号
邮 编:063700
联 系 人:姚志刚
电 话:0315- 7386019、13785506668
电子邮箱:lxccxbgs@163.com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吴云良
电 话:0311-86999220 0315-3203959、13831131703
传 真:0311-86999233 0315-3203810
电子邮箱:rhahlf@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