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04线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至白云鄂博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0﹞248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1﹞43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包头市省道104线百白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办,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包头市省道104线百白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办,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104线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至白云鄂博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省道104线与县道089线(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交叉口处,起点桩号K0+000,经百灵庙镇、大嘎、巴楞少、巴音布拉格、苏吉、白云鄂博矿区,终点接县道077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终点桩号K56+488.211,本项目路线全长56.488公里。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新建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设大桥2座、中桥1座、互通立交2座、管理处1处、收费站及养护工区1处。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10月20日,交工日期:2016年10月31日。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104线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至白云鄂博段公路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划分2个标段,房建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绿化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绿化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或范围 | 长度或面积 | 主要工程内容 |
BBFSJL | BBJA-1 | K0+000~K19+500 | 19.5km | 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公路界碑、防撞桶、路标、轮廓标、防眩网、隔离墩、警示柱等施工。 |
BBJA-2 | K19+500~K55+760 | 36.26 km | ||
BBFJ | 百灵庙管理处(主线桩号K8+100) | 3607.94㎡ | 1、房建工程(包括房建工程,场区大门,围墙,外网土建,采暖(含锅炉采购及安装),给水,污水处理、消防,电气(含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通讯等及其他附属工程; 2、场区硬化及收费站大棚工程; 3、收费系统中收费岛工程。 | |
苏吉主线收费站及养护工区(主线桩号K39+090) | 3649.15㎡ | |||
BBJD | K0+000~K55+760 | 55.696km | 收费系统工程的施工(含收费亭)。 | |
BBLH | K0+000~K55+760 | 55.696km | 全线绿化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① 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允许联合体);② 最 近5 年内(2010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并通过验收。
3.2 本项目监理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施工监理标段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二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监理 BBFSJL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24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www.9t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btggzyjy.cn/btzbtb)、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099078
邮 编:01403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省道104线百白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办
地 址:达茂旗百灵庙一中旁
邮 编:01403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847266769
传 真:0472-8426239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包先生
网 站:http://www.nm-highway.com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