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高速公路排水、防护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工程发【2015】48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GC2015-07-111
2.2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对忻州高速公路新庄隧道北口右侧山体进行浆砌片石防护,并对原太段中央带排水不畅路段进行排水改造。
该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9月10日开工,2015年10月9日交工,共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2010年7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3项及以上高速公路通行状况下占道施工的养护工程(其中1项必须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排水、防护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西段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50-3306037
传 真:0350-3306038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51-2834497 13027042770
邮 箱:ZZKT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