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2016年养护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黄石高速公路K162+197-K212+100等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方案的批复》(冀交公路【2015】392号)、《关于黄石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及上跨桥防落物网更换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冀交公路函计【2015】505号)和《关于G1811黄石高速公路机电改造工程方案批复的通知》(冀交公路【2015】29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69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黄石高速公路起于石家庄,途经衡水、沧州,东至黄骅港。线路全长281.258公里,按平原微丘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18处,匝道收费站15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本项目对黄石高速公路衡水段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及上跨桥防落物网更换工程、南运河大桥增设健康监测和机电改造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合理确定2016年项目维修设计方案;依据业主提供的病害调查及桥梁检测等基础数据,分析病害产生原因,在试验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提出治理方案,进行黄石高速公路2016年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及上跨桥防落物网更换工程、南运河大桥增设健康监测和机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2 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6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及施工图设计。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
1 |
1、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2、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及上跨桥防落物网更换工程 3、南运河大桥增设健康监测 4、机电改造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和信誉等方面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 企业信用等级以《关于发布2014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冀交办基〔2014〕509号)文件中的设计企业为准。
如在“2014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世纪国际中心501房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工程可行性报告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中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19号 |
地 址: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
邮政编码:050031 |
邮政编码:050021 |
联 系 人:王 峥 |
联 系 人:李 静 |
电 话:0311-66726661 |
电 话:0311-85809098 |
传 真:0311-66726660 |
传 真:0311-85809090 |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1 |
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绩要求 |
1 |
近3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含罩面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在近1年中(2014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②、按《2014年度河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信用评价D级投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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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 段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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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公路项目 设计人员 |
2 |
工程师,近3年内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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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项目 设计人员 |
1 |
工程师,近3年内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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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项目 负责人 |
1 |
工程师,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最近3年内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概预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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