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路基及结构物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2015-07-23 中国路桥网7965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四川省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函》
 
1.招标条件
四川省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函》(川办函【2012】227号)授权以BOT方式建设。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3】140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核准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4】7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路基及结构物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起点为绵阳市三台县永明镇,接绵阳南环高速公路,经盐亭县、西充县,终点为顺庆区龟石坝与广元至南充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24.515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26118.93m/104座,中桥639.38m/8座,长隧道1106.5m/1座,中隧道4088m/6座,短隧道4950m/13座,桥隧总比列约29.75%;设置互通式立交13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和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9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管养设施。
2.2技术标准:
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桥面宽2×12.25米、隧道宽2×10.2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桥面宽2×12.25米、隧道宽2×10.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标准。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路基及结构物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含路面、交安、绿化、机电及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划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SYA1SYA2SYA3SYA4,各标段起讫桩号、规模见公告附表1(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服务工期;本项目预计总服务期27个月,其中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个月。
2.4机构设置:按照二级监理试验室机构设置。各驻地试验室为监理试验室的下辖机构,视其内部管理及工程建设情况设置,不另行招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③近5年(自20105月至今),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国内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综合试验检测项目(含在建);
④财务能力要求:近一年(2014年)财务净利润大于零,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小于2000万元,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和管理能力;
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本次招标允许潜在投标人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关联关系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如事业单位。)
3.5本项目监理试验室及其为满足工作需要而设置的驻地试验室为本项目总监办下辖的试验检测机构,归总监理工程师领导,接受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完成路基及结构物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723日至20157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1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等,招标人不登记任何投标人信息。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补充技术规范由投标人同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免费匿名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收取现金,并开具招标文件购买凭证,请投标人妥善保管,投标人拿购买凭证在开标后于现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收据。
5.2投标文件格式有关内容、补遗书及有关通知由投标人在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www.scmngs.com)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5年820日上午8:0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82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出示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购买凭证,否则将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40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形式。现金担保必须以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一次性转出。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对2个监理试验室合同段进行投标,应单独分别对所投监理试验室合同段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拟投2个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不能一次性提交)。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提交到招标人下列任一指定账户。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
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双流安福街支行;账号:117184384877;
    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剑南支行;账号:2308412309022522047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人财务处申请办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格式见公告附表2):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部分主要人员情况表
公示表3.近5年(2010年5月起至今)已完(或在建)试验检测项目情况表
(2)公示资料的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并报经招标人上级管理机构审批之日起3日内,将审批同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
    编:621000(绵阳)
    话:0816-2822658 
    真:0816-2822638
联 系 人:许先生 潘先生
 
招标人: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7 月 

 查看附件:试验室招标文件.pdf
 查看附件:试验室招标公告.pdf
 查看附件:监理试验室 补充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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